
1/18 台灣發放每人新台幣3600元(六張五百元、三張兩百元)的消費卷,
以舉債的手段,帶動經濟發展、刺激消費,
雖然這種方式會造成「債留子孫」的事實,
但是在全球經濟大蕭條的非常時期,就必須要有非常之手段,
回歸到現實面,今天我們這一世代都無法活下去,還管得到下一世代的子孫?
就算有人抗議,還不是很多人去領!
振興經濟消費卷發放專屬網站
節錄-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
第三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ㄧ,得依本條例規定領取消費券:
一、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六、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七、前二款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者。
八、第三款至前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者。
↓外籍、大陸與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領取地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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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首日發放率達91.29%
多了3600的債務又怎樣?
回覆刪除現在財產不就多了3600的消費券嗎?
怕有債務的,可以存下相對的現金,
也可以買日常耐用品,留給子孫。
台灣儲蓄不用,也是拿去買美國國債,借給美國人花。
辛辛苦苦工作,存錢,拿去借給美國人享受,再讓美國人便宜買下我們辛苦工作的貨品。這樣不是很蠢嗎?
台灣的儲蓄遠大於國家債務。
不會有問題的。